2019年三八红旗手评选通知
怀化市妇女联合会文件
怀妇〔2019〕14号
关于做好怀化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妇联,市直机关各单位妇联、妇委会,各直属两新组织妇联: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创新妇女思想引领工作,彰显妇联改革成效,展示全市广大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作出的突出贡献,进一步激励我市广大妇女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为推动怀化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怀化市妇联决定启动2020年度怀化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怀化市三八红旗集体15个,怀化市三八红旗手50名。
二、评选方式
评选工作通过组织推荐和社会化推荐两个渠道开展。
1.组织推荐。各县市区妇联、市直机关各单位妇联、妇委会、各直属两新组织妇联作为候选人推荐单位,负责按照评选条件和《怀化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名额分配表》(附件2)等额推荐怀化市三八红旗手和怀化市三八红旗集体若干。
2.社会推荐。市妇联在微信公众账号“怀化女性”(微信号:huaihuanvxing)开通怀化市三八红旗手网络推荐通道,公布参与方式、评选条件,接受社会各界通过个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等多种形式参与活动,通道开启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2019年社会推荐怀化市三八红旗手2名。
三、评选步骤
1.组织发动。各推荐单位接到本通知后,应立即启动推荐评选工作。通过创评结合,层层择优推选,确定候选单位和候选人。
2.听取意见。在确定候选单位和候选人过程中,各地各单位要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当地卫计、公安、综治、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党员和公职人员候选人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应征求工商、税务等部门意见。确认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候选集体和候选人无异议后,再上报市妇联。
3.审核确定。已确定的怀化市三八红旗集体和三八红旗手候选单位、候选人,由市妇联按照评选条件和界别结构等要求,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表彰名单。
四、评选条件
评选的三八红旗集体和三八红旗手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怀化市三八红旗集体评选条件。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或组织,女员工占该单位员工总数的 60% 以上;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良好的精神风貌,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在界别和行业工作中业绩突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怀化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
2.怀化市三八红旗手评选条件。18周岁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践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高尚,无私奉献;爱岗敬业、艰苦奋斗、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造出一流业绩;怀化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不重复授予;生产一线的女职工、女农民,科、教、文、卫、军、两新组织等各行各业基层单位工作或承担一线任务的女性比例须占全市总额的 30% 以上。专职妇联干部占评选总数的比例不超过10%。
参评怀化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的人员和单位除须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要体现新时代新求,如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伟大实践,在新时代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带一路”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等方面,特别是在妇联组织开展的“巾帼心向党”“巾帼建新功”“巾帼暖人心”系列行动中,有突出成绩;广泛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身体力行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支持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在消除性别歧视、保障妇女权益、树立良好家风、促进妇女全面进步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等。
五、工作要求
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要求填报怀化市三八红旗手(集体)登记表。表内事迹字数控制在500 字以内,以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另须提供本人两寸近期白底正面彩色标准照及电子档,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登记表电子档,相关部门出具的意见材料。所有材料请于2019年11月22日前送市妇联组宣部。通讯地址:怀化市顺天北大道市妇联组宣部,联系人:滕志敏、仇丽群,联系电话:2712428,电子邮箱:hhfulian@126.com。
附件:1. 怀化市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2.怀化市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3.怀化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对象征求部门
意见表
4. 怀化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怀化市妇女联合会
2019年9月23日
附件1
怀化市三八红旗手登记表
县 市 区
姓 名
单 位
填表时间
怀化市妇女联合会制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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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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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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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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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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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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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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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讯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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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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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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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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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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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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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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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5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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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所在 社区或 单位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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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市 区 妇 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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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妇 联 审 核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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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怀化市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
县 市 区 怀化市中方县
姓 名 怀化
单 位
填表时间
怀化市妇女联合会制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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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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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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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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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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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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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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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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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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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获 奖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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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500字以内) |
||||||
主
要
事
迹
|
(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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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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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市 区 妇 联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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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妇 联 妇 联 审 核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怀化市三八红旗手(集体)候选对象征求部门
意 见 表
姓名(集体) |
身份证号码 |
单位及职务(单位地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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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事档案审查
(盖 章) 年 月 日 |
纪检监察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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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盖 章) 年 月 日 |
计划生育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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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战 (盖 章) 年 月 日 |
工商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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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盖 章) 年 月 日 |
应急管理 (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体制内人选由人选主管单位开展人事档案审查,并由纪检机关对其廉洁自律情况出具结论性意见。体制外人选征求户籍所在地综治、计生部门意见,其中非公经济人士还需征求企业注册地统战、工商、税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
附件4
怀化市三八红旗手(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
“三八”红旗集体 候选单位 |
“三八”红旗手 候选人 |
沅陵县 |
1 |
4 |
辰溪县 |
1 |
4 |
溆浦县 |
1 |
4 |
麻阳苗族自治县 |
1 |
3 |
新晃侗族自治县 |
1 |
3 |
芷江侗族自治县 |
1 |
3 |
鹤城区 |
1 |
3 |
中方县 |
1 |
3 |
洪江市 |
1 |
3 |
洪江区 |
1 |
2 |
会同县 |
1 |
3 |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
1 |
3 |
通道侗族自治县 |
1 |
3 |
市直单位 |
1 |
5 |
直属两新组织妇联 |
1 |
2 |
社会推荐 |
- |
2 |
合计 |
15 |
50 |
怀化市妇联办公室 2019年9月2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