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会一课”制度
怀化师专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试行)
一、支部党员大会
1.会议时间
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参会人员
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根据工作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会议。会议由党支部书记支持,党支部书记因公因私不在校时,可委托其他支委成员主持。
3.会议主要内容
每次会议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以下几个方面: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具体计划、措施等;
(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的问题;
(4)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理意见;
(5)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6)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7)讨论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4.相关要求
(1)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确定,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做好准备;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内民主。需要做出决议的,要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
(3)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的五分之四,会议方为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发展党员、恢复党员权利等,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应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会议有效;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方能通过。
(4)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部委员会负责检查落实,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
1.会议时间
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到紧急和特殊情况,支部书记可以随时召集。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公因私不在校时可委托其他支部成员主持。
2.参会人员
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吸收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会议主要内容
每次会议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为以下几个方面: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办法、措施等;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分析支部党员队伍和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措施;
(4)研究党员发展、党员表彰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等工作;
(5)研究协调工会、团支部等群团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6)讨论支部其他工作。
4.相关要求
(1)召开支委会必须要有2/3以上支委参加,否则不能召开支委会;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征求意见。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支委会成员负责落实,并向支部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3)由组织委员负责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
因党支部暂未设立党小组,对会议要求暂未进行安排和研究。
4. 党课
1.上课时间
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每年支部书记至少给党员上一次党课,联系领导至少给党员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授课内容
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思想,涵盖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等内容,也可以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3.相关要求
(1)上级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书记要带头讲党课;(2)由组织委员负责制定党课计划;
(3)建立健全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
中共怀化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2020年10月14日